建督罚字〔2024〕56号

时间:2024-06-1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作者:佚名

  颜赟:

  2023年7月17日,甘肃武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永丰路K0-120处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根据《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甘肃武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7·1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凉政函〔2023〕190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长期未到岗履职,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监理责任。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20号),你于2024年4月2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406/20240611_778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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