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撤字〔2024〕91号

时间:2024-09-27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作者:佚名

  张凤群:

  经调查核实,你在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鄂尔多斯市绿江生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85号),你于2024年9月4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监理工程师注册许可的处理决定,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鉴于你已注销了监理工程师注册,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现对你作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409/20240924_780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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