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的公告

时间:2024-11-26 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四川昭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于2023年7月21日向本机关填报申请、并于2023年12月1日批准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申报材料中,存在技术负责人赵月影的“蓝光未来城1#楼建设工程”和“恒大帝景2#楼建设工程”两项个人业绩不属实的情形,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见附件)。

  因通过你单位预留的联系方式或通讯地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则视为送达。公告期间,你单位可以到本机关领取《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原件。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川建撤销告〔2024〕第5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2日

  联 系 人:周文岚、谢孟谷      联系电话:028-86913804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


原文链接:http://jst.sc.gov.cn/scjst/gongshitg/2024/11/19/ccbbf2a1fc0f42709efacbf3edc775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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