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争议仲裁程序全解析

时间:2024-12-19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拆迁补偿安置争议仲裁,是化解拆迁纠纷的关键法律途径,其程序严谨规范。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带您了解关键步骤。

拆迁补偿安置争议仲裁程序全解析

一、仲裁启动的前提条件

仲裁启动需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仲裁协议,这体现自愿性原则,协议明确了仲裁意愿、范围与规则等,是仲裁依据。

二、仲裁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仲裁

争议发生后,任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申请,需备齐材料:

1. 仲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证双方自愿仲裁。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明其主体资格。

3. 争议事实与证据,详述纠纷并提供如补偿协议、评估报告等支撑材料,助仲裁委了解案情。

(二)仲裁委员会受理

收到申请后,仲裁委严格审查材料完整性与合规性。若材料全且合要求,5 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向被申请人送申请书副本,使其知晓诉求准备答辩。

三、仲裁庭组建与开庭准备

(一)组建仲裁庭

受理后即组仲裁庭,通常三人,含首席仲裁员。双方可各选一名仲裁员,首席由仲裁委依案指定,保仲裁庭专业公正。

(二)开庭审理准备

仲裁庭 15 个工作日内安排开庭并通知双方时间地点,此通知保障当事人按时参审、行使权利。

四、开庭审理与裁决执行

(一)开庭审理

庭审时双方平等陈述意见主张,可细述看法理由并交证据,也可对对方证据质证,以助仲裁庭认定事实公正裁决。

(二)裁决

仲裁庭听陈述、审证据、依法律分析后作裁决,裁决书 5 个工作日内送达双方,送达即生效,具法律效力。

(三)执行裁决

裁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程序采取措施,保裁决执行护胜诉方权益。

在仲裁全程,双方须守规则、讲诚信、如实陈述举证。仲裁委与仲裁庭坚守公平公正,护当事人权益。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提醒,仲裁程序启动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尊重结果依裁决履行义务,维法律权威与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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