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争议仲裁程序全解析
拆迁补偿安置争议仲裁,是化解拆迁纠纷的关键法律途径,其程序严谨规范。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带您了解关键步骤。
一、仲裁启动的前提条件
仲裁启动需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仲裁协议,这体现自愿性原则,协议明确了仲裁意愿、范围与规则等,是仲裁依据。
二、仲裁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仲裁
争议发生后,任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申请,需备齐材料:
1. 仲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证双方自愿仲裁。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明其主体资格。
3. 争议事实与证据,详述纠纷并提供如补偿协议、评估报告等支撑材料,助仲裁委了解案情。
(二)仲裁委员会受理
收到申请后,仲裁委严格审查材料完整性与合规性。若材料全且合要求,5 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向被申请人送申请书副本,使其知晓诉求准备答辩。
三、仲裁庭组建与开庭准备
(一)组建仲裁庭
受理后即组仲裁庭,通常三人,含首席仲裁员。双方可各选一名仲裁员,首席由仲裁委依案指定,保仲裁庭专业公正。
(二)开庭审理准备
仲裁庭 15 个工作日内安排开庭并通知双方时间地点,此通知保障当事人按时参审、行使权利。
四、开庭审理与裁决执行
(一)开庭审理
庭审时双方平等陈述意见主张,可细述看法理由并交证据,也可对对方证据质证,以助仲裁庭认定事实公正裁决。
(二)裁决
仲裁庭听陈述、审证据、依法律分析后作裁决,裁决书 5 个工作日内送达双方,送达即生效,具法律效力。
(三)执行裁决
裁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程序采取措施,保裁决执行护胜诉方权益。
在仲裁全程,双方须守规则、讲诚信、如实陈述举证。仲裁委与仲裁庭坚守公平公正,护当事人权益。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提醒,仲裁程序启动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尊重结果依裁决履行义务,维法律权威与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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