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中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时间:2024-12-31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法人)名称:广东中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7459769565

  住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305房(不可作厂房使用)

  2023年9月11日,由你单位专业分包的江西省景德镇佛手湖陶瓷文化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一期)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4年2月5日,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你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发现景德镇佛手湖陶瓷文化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现场50人以上200人以下需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际仅有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个别作业人员未进行进场教育培训。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的预防措施不到位,不满足要求。以上事实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议对广东中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的函》及其附件等证据证实。

  上述行为表明你单位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不再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三)、(六)、(十)项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等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本机关于2024年11月8日作出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粤建质告〔2024〕101号),你单位12月6日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了陈述、申辩。本机关认定你单位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情形,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事实清楚,你单位的陈述、申辩理由不成立。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等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单位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暂扣时间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4日。

  你单位领取的是电子证书,本机关于处罚之日起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上标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起始时间。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你单位认为经整改已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应向本机关提出解除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经复查合格,在暂扣期届满后本机关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上取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标注。

  若你单位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本机关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楼

  联系人:黄金华,联系电话:020-83133711,传真:020-83133587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gsgg/content/post_4639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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