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4-12-3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广西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根据《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的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自行决定是否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2025年1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招标人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按招标文件范本确定的评标标准执行;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权重或满分分值计。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zjt.gxzf.gov.cn/zfxxgk/fdzdgknr/wjtz/t194568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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