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房产抵押的新增房屋不属抵押财产!

时间:2025-01-22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生活里,不少企业老板一心想把生意做大做强,个人也可能碰上买房、创业资金短缺的情况。这个时候,把房产抵押给银行换钱,就是很多人会考虑的办法。这种场景在银行信贷窗口前再常见不过了,人们带着希望而来,期望通过抵押房产解决燃眉之急。但房产抵押可没想象中那么简单,里头藏着不少法律门道,稍不注意,就容易掉进坑里。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就来唠唠那些容易被忽视的关键法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房产抵押的新增房屋不属抵押财产!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如果需要拍卖抵押的房地产,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这条规定对银行和抵押人来说,影响都不小。先说说银行,当银行接受房产抵押时,就像在做一场有风险的投资,得仔细琢磨土地上以后会不会冒出来新的房子。要是抵押期间真有新增房屋,那银行在处理抵押物的时候,就会发现,新增房屋拍卖的钱自己拿不到,没办法优先用来还贷款。所以,银行在评估抵押物价值和风险的时候,就得像侦探一样,提前把调查工作做足,把各种潜在风险都考虑周全,可别因为新增房屋,让抵押物价值看起来很美,实际却藏着大雷。

对抵押人来说,清楚这个规定也很重要。举个例子,老张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后,没跟银行打招呼,就自己在院子里加盖了一间房。后来生意失败还不上贷款,房子要被拍卖,这新增的房子拍卖款不能用来还银行的钱,老张不仅钱没还上,还可能因为擅自加盖,得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这可太不划算了。所以,抵押人在抵押期间,一定要规规矩矩,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别因为一时的疏忽或者违规操作,给自己招来一堆麻烦。

房产抵押的法律问题很复杂,不管是银行还是抵押人,都得把相关法律规定吃透。只有这样,在房产抵押这场交易里,才能避开那些隐藏的风险,稳稳当当地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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