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造假”与“无证”?法律绝不姑息!
时间:2025-03-03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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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行业,每一栋拔地而起的建筑,都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行业有序运转,离不开严格规范,资质便是关键门槛,关乎建筑质量与安全。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就是这道门槛的坚实捍卫者。
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倘若城市里,任由无资质队伍承接工程,那将乱象丛生。这些队伍缺乏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与质量管控,搭建的建筑可能在自然灾害中轻易倒塌,严重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法律对“无证上岗”零容忍,一经发现,取缔施工、罚款,让违规者无利可图。
还有不良企业企图走捷径,通过伪造业绩、虚报人员资质等欺骗手段获资质证书。但这种行为一旦被识破,代价惨重。证书会被吊销、面临罚款,若因假资质工程出重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将被依法追究刑责,身陷囹圄。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希望建筑行业从业者们,务必严守法律底线。合法合规经营,凭真本事承接工程,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公众负责。唯有如此,建筑行业才能健康发展,每一栋建筑才能成为安全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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