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第六十八条:敲响工程承包腐败警钟
时间:2025-03-03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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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林立的高楼见证着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背后是无数建设者的付出。然而,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发现,工程发包与承包环节暗藏腐败交易,严重破坏公平市场环境,危及工程质量。
《建筑法》第六十八条对此明令禁止: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分别罚款、没收贿赂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行贿的承包单位,除上述处罚外,还可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甚至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承包里的腐败行为,危害极大。它践踏公共利益,催生豆腐渣工程,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法律绝不姑息任何贿赂行径,一旦查实,行贿、受贿者都将受到法律严惩,相关责任人也难辞其咎。行贿的承包单位,不仅要承受经济处罚,还可能面临停业整顿,甚至被吊销资质,逐出市场。
在建筑行业,一砖一瓦皆责任,一丝一毫系信任。《建筑法》第六十八条如高悬明镜,照亮工程承包全程,让腐败交易无处遁形。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呼吁,大家携手捍卫法律尊严,让每项工程都在法治阳光下推进,为社会打造更多安全可靠、品质卓越的建筑。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诚聘调研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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