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要及时备案,避免纠纷!

时间:2025-03-13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城市发展的浪潮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时有发生。这一过程并非毫无规范可循,《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便为此提供了清晰指引。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舆情监测中心的住建观察员带大家了解一下。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要及时备案,避免纠纷!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这短短一句话,蕴含着严谨的管理逻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产权转移的关键节点,以此为时间起点的 30 日备案期限,既给予双方一定的准备时间,又确保流程的紧凑性,避免项目转让后陷入监管空白。

全国住房与建设舆情监测中心的住建观察员告诉大家,在现实操作里,严格遵循这一法规意义重大。一方面,对于转让方而言,及时备案能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确认,避免后续可能的产权纠纷。受让人也能凭借备案,名正言顺地推进后续开发工作,在办理各类审批手续时更加顺畅。另一方面,主管部门通过备案资料,可全面掌握项目动态,对城市房地产开发布局做到心中有数,保障市场有序发展。倘若有人漠视法规,未按时备案,极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延误项目进程,得不偿失。

可见,遵守法规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平稳落地的重要保障。

住建内参【全国住房与建设舆情监测中心】诚聘住建观察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