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社保纠纷频发,责任到底在谁?

时间:2025-03-24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当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备受社会瞩目。失地社保工作牵涉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以及人社这四个部门,各部门虽在其中承担不同职责,可农民若遭遇问题,并非直接对这些部门起诉或要求履职,而应将市县人民政府视作主要责任承担者。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来跟大家讲讲是因为什么。

失地社保纠纷频发,责任到底在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征地批复的审批权归属于省级政府或国务院,而市县人民政府才是征地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这表明,即便具体事务由上述部门落实,最终责任依旧由市县人民政府扛下。所以,农民在失地社保方面若出现纠纷,或是需要维权,首先得向市县人民政府提出诉求,促使其履行法定职责。

要是市县人民政府未能妥善处理问题,农民便可依法对其提起诉讼。这般做法既契合法律规定,又能规避因多头管理致使的职责不明状况。而且,明确责任主体还有利于提升问题解决效率,减少重复工作。

总归而言,失地社保问题需要多部门协同,不过市县人民政府才是最终责任主体。农民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务必明晰责任归属,依照法律法规办事,如此才能保障问题得以高效、公正地解决,推动失地社保问题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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