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要被收回?别怕!这条法规给你撑腰
时间:2025-03-24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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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老百姓买房子、开商铺,心里最在意啥?当然是踏实、安心。而这踏实的底气,很大一部分就来自土地使用权。它和咱们的生活紧密相连,像买房,那是一辈子的大事,土地使用权稳不稳,直接影响咱住得舒不舒坦。
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告诉大家,咱们国家的土地使用权可不是随便定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有明确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就说咱城市发展越来越快,要修新的地铁线路。这地铁一通,城市交通更便利,大家出行都方便,这就是为了公共利益。但修地铁难免会占用一些土地,要是刚好涉及到某些商铺、住宅的用地,就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这时候,可不是说收就收,政府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根据这块地之前的使用年限,还有土地上的建设开发情况,给出合理的补偿。
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觉得,这就好比天平的两端,一端是城市发展的公共利益,一端是咱老百姓的个人权益,法律就起着平衡的作用。既让城市能越来越好,也保障咱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了解这条法规,对咱们每个人都很重要,关键时刻能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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