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房产抵押中的隐藏陷阱:新增房屋不归你
时间:2025-03-31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房地产市场里,各种交易行为复杂多样,一不小心就容易掉进认知“陷阱”。就拿房地产抵押来说,很多人以为只要房子抵押了,后续土地上新增的东西都算在抵押范围内,可事实真的如此吗?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就告诉大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这条法规看似简单,却在现实里有着重要意义。比如说,某企业把自有厂房抵押给银行获取贷款,抵押合同签订后,企业为扩大生产,在厂房所在土地上新建了几间仓库。要是企业经营出了问题,银行需要通过拍卖抵押房地产来收回贷款。这时候,虽然新建的仓库能和抵押的厂房一起拍卖,但拍卖仓库所得的钱,银行可不能优先拿去抵债。
对于咱普通老百姓而言,了解这条法规能帮我们规避不少风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提醒一下,要是你打算购买抵押过的房产,就得留意土地上有没有新增房屋。要是有,就得清楚这部分房屋的权益情况,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在参与房产投资、抵押等活动时,多了解这类法规,才能在复杂的房地产市场里明明白白交易,稳稳当当保障自己的权益。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诚聘调研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上一篇:划拨土地房产抵押有讲究,关键法规助你避风险 划拨土地房产抵押有讲究,关键法规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