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了凶宅,可以退房吗?
时间:2025-04-15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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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若遭遇“凶宅”纠纷,究竟能否退房?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告诉大家,这得从法律与实际案例两方面拆解。
法律层面,《民法典》第148条早有界定:当一方以欺诈手段误导对方作出非真实意思的民事行为,受欺诈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而“凶宅”属性对购房者决策影响显著——试想谁愿花正常房价买下发生过命案的房子?
司法实践中,多地判例已形成共识。上海某案例中,卖家刻意隐瞒房屋内曾发生自杀事件,法院认定此行为构成欺诈,判决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获退款。北京类似案件里,中介因未核查房源背景、未如实告知,最终被判承担连带责任。
关键在于“隐瞒”二字。若卖方刻意回避死亡事件,或用“房屋曾有特殊情况”等模糊表述误导,便涉嫌欺诈。但如果合同附件已注明“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且购房者签字确认,即便事后反悔,也难以主张退房——毕竟这属于充分知情后的自主选择。
因此,购房时务必多渠道核查:询问物业、邻居,查看房屋历史记录,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为凶宅可无条件解约”。一旦发现被隐瞒,应及时固定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诚聘住建调查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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