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设施隐患莫慌,法规帮你守护安全

时间:2025-05-13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小区生活场景中,物业设施的安全状态与全体业主的生活品质及权益紧密相连。偶尔,我们会遭遇物业出现安全隐患的状况,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来跟大家讲讲,应对此类问题的行动指南。

物业设施隐患莫慌,法规帮你守护安全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在现实里,这样的安全隐患并不少见。就说老旧小区,楼道扶手常年经受风吹雨打,不少地方的螺丝都松动了。老人孩子上下楼,稍不留神就可能抓空摔倒,危险性极大。这时候,相应楼层房屋的业主作为责任人,必须马上行动,找工人来加固部件,保障大家安全上下楼。周边住户也得积极配合,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尽快消除隐患。

若责任人因疏忽或其他原因,任由安全隐患持续存在,业主大会可发挥协调作用。经业主大会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进行修缮。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理应由责任人全额承担。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跟大家强调一下,这条法规的设立,旨在确保面对安全隐患时,小区能够迅速、有序地采取应对举措,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及每位业主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诚聘调研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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