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有“标尺”,美好生活有保障

时间:2025-05-15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城乡规划就像是绘制一幅宏大的发展蓝图,它对城市和乡镇的合理布局、有序建设以及可持续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在众多规划要点中,有一系列内容关乎城乡发展的根本,在《城乡规划法》里有着明确且关键的规定。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了解一下。

城乡规划有“标尺”,美好生活有保障

《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明确指出: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从宏观层面看,它为城乡发展勾勒出清晰的框架,避免因盲目建设、随意扩张而导致资源错配、环境破坏等问题。有了明确的规划区范围与建设用地规模限制,土地资源得以精准投放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关键领域,为居民打造更便捷、舒适的生活空间。在生态保护上,对水源地、水系、基本农田及绿化用地的规划保障,维护了城乡生态平衡,筑牢绿色发展根基。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因规划得以妥善留存,延续着城乡的历史脉络与独特魅力。防灾减灾内容的纳入,则为城乡安全系上“安全带”,提升应对各类灾害的能力。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以其全面且关键的规定,全方位保障城乡规划科学合理,只要严格遵循,城乡发展必将迈向更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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