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出让到建设:城乡规划如何守护土地开发的每一步?

时间:2025-05-21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城乡建设蓬勃发展的进程中,国有土地的合理利用与规范开发是奠定城市有序扩张、乡镇稳步振兴的基石。为保障每一块出让土地都能精准契合城乡规划蓝图,《城乡规划法》的相关条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引导与约束作用。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深入了解一下。

从出让到建设:城乡规划如何守护土地开发的每一步?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这一法规在实际操作中意义非凡。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前期审批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向规划主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此流程是确保项目合法落地的关键一环。规划许可证如同项目建设的“准入证”,明确了土地使用的合法性与合规性边界。而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擅自更改规划条件,为建设项目的稳定性提供保障。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强调一下,该条法规保障了项目按既定规划推进,维护了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与连贯性,让城市在有序建设中不断提升品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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