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有“规矩”,城乡建设更有序

时间:2025-05-23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城乡建设从“规模扩张”转向“品质提升”的新阶段,规范建设工程审批流程成为保障城市有序发展的关键。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细化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报与核发要求,为建设活动套上法治“缰绳”。

建房审批有“规矩”,城乡建设更有序

该法第四十条明确: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提交土地使用证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涉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项目,还须同步提交该规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条件的项目,方可核发许可证。

这一规定直击建设管理的核心环节。土地使用证明确保建设合法占用空间,避免“圈地乱象”;设计方案与详细规划则从功能布局、建筑风貌等维度,将宏观规划意图转化为具体建设标准。实践中,规划主管部门依托“多审合一”机制,将土地权属、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等要件纳入联审范畴,既压缩审批周期,又杜绝“带病建设”。

对建设主体而言,完整提交材料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规避风险的保障。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认为,唯有严守申报规范,让每个项目在规划框架内落地,方能实现城乡建设与民生需求、生态保护的共赢。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诚聘调研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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