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乱扣“恶意讨工程款”帽子怎么办?法律给你撑腰要回血汗钱

时间:2025-09-30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恶意讨要工程款”最初是为了制止堵门、爬吊塔这类过激讨薪行为,可后来慢慢变了味——不少甲方只要遇到乙方要钱,就先给对方扣上“恶意”的帽子,仿佛欠钱的成了有理的,讨钱的反倒成了过错方。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的特约编辑来聊聊这一现象。

被乱扣“恶意讨工程款”帽子怎么办?法律给你撑腰要回血汗钱

其实法律里根本没有“恶意讨薪”这个说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二条管的是那些“编假事实、用非法手段”讨薪的人,比如伪造工资单骗钱的,而不是正常要工程款、要工资的乙方。简单说,拉横幅堵路、断水电这些极端做法可能违法,但走仲裁、打官司、找行政部门帮忙等正规途径要钱,都是法律给的正当权利,跟“恶意”没关系。

而且甲方长期拖欠款项,本身就先违了约。按《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乙方能请求法院把工程拍卖,优先拿回自己的钱;要是拖欠的是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还得在没结清的钱里先垫付。明明是甲方赖账在先,却用“恶意讨薪”指责乙方,这根本是颠倒黑白。

要让“恶意讨薪”这个词彻底消失,关键得盯着“付钱的责任”,而不是纠结“讨钱的方式”。一方面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推广“工程款支付担保”,让甲方没法随便拖欠;另一方面,对故意拖欠的甲方,要及时列入失信名单,严重的还得追究“拒付劳动报酬罪”。只有让拖欠者付出代价,这顶“恶意讨薪”的帽子才没人敢乱扣。

要是遇到拖欠款项、被乱扣“恶意讨薪”帽子的情况,自己解决不了,记得及时找专业律师,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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