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状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及时掌握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实施阶段的质量状况,总结分析质量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不足,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5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状况的统计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一)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对其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采集到的2018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和2019年上半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工程质量数据。具体包括:质量监管情况、抽查巡查情况、监督抽测情况、执法检查情况、第三方辅助巡查情况、质量创优情况和质量投诉情况等,具体填报表见附件1、2。本次统计对象为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状况和质量监管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包括:统计报表所涉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情况、工作亮点创新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打算和建议等。
二、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二)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填报数据的采集、汇总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审核所辖县(市、区)及开发区、园区的填报数据,并完成全市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
(三)本次统计数据作为调查摸底使用,不作为考核指标。2018年度和2019年上半年质量数据需分开统计,分别报送。
(四)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请于2019年9月15日前将自评报告、汇总后的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蒲锰,邮箱:sdzjzpm@shandong.cn,电话:0531-86195352,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正觉寺小区一区1号503室,邮编:250011。
附件:1:2018年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状况统计表.xls
2:2019年上半年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状况统计表.xls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