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获赔393万,夫妻却被告上法庭:还要倒贴20万?
时间:2023-11-30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邵老夫妻在房屋拆迁过程中,与儿子和孙子之间产生了矛盾。原本应归属于邵老夫妻的拆迁款,在经过一系列诉讼后,最终得到了维护。
邵老夫妻在分家时,与儿子们达成协议,约定房屋归邵国勤所有,但邵老夫妻仍保留基于身份的安置权。后来,邵国勤的孙子邵飞将邵老夫妻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拆迁款。经过法院审理,判决邵飞及其父母在村里已享受一处宅基地,约定案涉房屋过户给邵飞违反“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该约定无效,但不影响两份协议书中其余内容的效力认定,案涉房屋的权益应属于邵飞。
在拆迁安置人口利益的界定上,法院判决邵老夫妻应赔偿邵飞各项损失共计354万余元。邵飞又再次起诉,要求邵老夫妻支付拆迁款利息,法院判决老人向孙子支付67余万元。老人因拆迁反而要“倒贴”20余万元,生活陷入困境。
杭州市检察院对此案件进行监督,经过调查核实,最终帮助邵老夫妻维护了合法权益,使拆迁安置款中的99万余元归邵老夫妻所有。同时,对邵老夫妻拆迁款利息案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获得改判,最终需支付的利息损失降为19万余元。
住建内参【全国住房与建设舆情监测中心】招聘舆情监控员,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
上一篇:罚没105万元,惠州住建局通报3起工程发承包违法行为 罚没105万元,惠州住建局通报3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