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频发事故?这条法规是“救星”

时间:2025-02-21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城市建设中,建筑工地承载着梦想。但施工现场隐患众多,时刻威胁着建设进程。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跟大家说,《建筑法》第四十五条为施工现场安全筑牢防线!

建筑施工频发事故?这条法规是“救星”

《建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是安全首要责任人。从场地规划、设备调试,到人员培训、防护设施搭建,都要严格把控。基础施工时,精准安排挖掘深度、土方堆放,防止坍塌。

采用总承包模式,总承包单位是安全核心。它要建立完善安全体系,监督指导分包单位。大型项目涉及多个专业分包,总承包单位需制定统一安全标准,让各分包单位依规作业。

分包单位要服从总承包管理。即便在室内装修等相对封闭空间作业,也要做好防火、防尘等措施,配合安全检查与整改,融入整体安全体系。

施工现场安全关乎建筑工人生命健康。只有施工企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明确责任,依法管理,才能保障工人安全,让项目顺利推进,避免工期延误、成本增加,维护投资方利益和行业声誉。

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希望各方遵循《建筑法》第四十五条,拉紧安全责任链条,守护生命安全,让建筑工地成为希望摇篮,推动建筑行业在法治轨道稳健前行,打造更多安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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