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主体结构出问题,如何依法维权?
时间:2025-03-17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买房子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当我们满心欢喜地拿到新房钥匙,本以为可以开启幸福的新生活,可要是遇到房子质量有问题,那可就糟心了。尤其是房子的主体结构质量,这关系到居住的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告诉大家,不用太担心!因为有相关法规为我们提供了保障。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的购房者在入住新房后,发现房子墙体严重开裂、地面下沉等问题。那么,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只要按照这条法规,我们有权利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房子的主体结构质量。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是专业的机构,他们会用科学的方法和标准来检查房子。要是经过核验,真的确定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那购房者就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退房。毕竟,谁也不想住在一个有安全隐患的房子里。而且,如果因为房子质量问题给购房者造成了损失,像装修费用、临时租房费用等,房地产开发企业都得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提醒大家,这条法规就是我们购房者的“保护伞”!能让我们在遇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时,知道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住建内参【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诚聘住建调查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上一篇:房价背后的秘密:不同房子定价规则大揭秘 房价背后的秘密:不同房子定价规则大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