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建房到使用,这些“雷区”千万别踩!
时间:2025-03-24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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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对于很多人而言,是梦想的寄托,从筹备建材到亲手砌下每一块砖,最终建成温馨家园,其中满含着对生活的期待。可大家可能不知道,自建房不是建好就能随便用,在使用上有严格限制。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给大家讲讲有关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79 条,业主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私自把住宅改成经营性用房。《土地管理法》也明确了,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使用土地都得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
拿自家宅基地建的房子来讲,首要功能是满足一家人的居住需求。要是没经过合法审批,千万不能拿来建工厂。工厂建设可不是小事,它牵扯到土地性质变更,得符合环保要求,还要达到安全规范。要是随便把住宅改成工厂,既违背土地用途管制,还会给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不少麻烦。
另外,自建房绝不能当作“小产权房”对外售卖。“小产权房”存在大量法律风险,容易引发产权纠纷,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还有,自建房一般也不能直接用来做生意。要是想把自建房用于商业经营,得去办理相应的经营许可和相关审批手续,只有这样,才能符合法律法规,满足经营场所的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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