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不用慌!你的居住权益有保障
时间:2025-04-10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老百姓辛苦打拼,就盼着有个安稳舒适的家。要是赶上旧城区改建,自家房子面临征收,那心里头可就有点慌了。毕竟这和往后的生活息息相关。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就给大伙讲讲,一条跟大家切身利益紧密挂钩的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这条规定的意思很明确。当旧城区要改建,征收个人住宅时,如果你更倾向于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也就是拿现在住的房子,换改建地段的房子继续住,那政府就得按照规定,给提供改建地段的房屋。要是改建地段没有合适的,也得在就近地段安排。这么做,就是为了最大程度保障老百姓的居住权益,生活的便利性不会受太大影响。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提醒一下,要是遇到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又想在改建地段换房住,一定要记住这条规定。它就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在房屋征收这件事上,能得到公平合理的对待,往后的日子也能过得踏实安稳。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诚聘调研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上一篇:房屋征收评估背后的秘密:如何避免吃亏? 房屋征收评估背后的秘密:如何避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