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管理用房“失配”?这些后果你得知道!

时间:2025-05-14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小区生活里,物业管理用房发挥着关键作用。从物业日常办公到为业主提供活动场地,它都是小区有序运转的重要保障。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发现,在现实中,部分建设单位受利益驱使,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未按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严重影响小区后续的管理与服务。

小区管理用房“失配”?这些后果你得知道!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一法规意义重大。一些新建小区交付时,因建设单位未合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物业只能临时在小区角落搭建简易板房办公,既不美观也不利于长期稳定服务。没有合适的管理用房,维修设备无处存放,影响设施维修效率;组织业主活动也缺少场地,阻碍邻里交流。而法规中的罚款措施,提高了建设单位违法成本,督促其重视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没收违法所得更是让违规者无法从不当行为中获利。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提醒大家,责令限期改正,能让小区在后续运营中有符合标准的管理用房,保障物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升小区整体管理水平,为业主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只有严格落实该法规,才能夯实小区服务根基,让业主享受更优质的物业服务。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诚聘调研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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