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规划调整遇上百姓利益,法律如何巧妙平衡?

时间:2025-05-27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城乡规划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依据,但在实施过程中,因城市功能调整、公共利益需求等因素,规划修改难以避免。如何在规划变更时保障利害关系人权益,成为城乡建设中的重要课题。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深入了解一下,法律是如何保障有关权益的。

当规划调整遇上百姓利益,法律如何巧妙平衡?

《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这一规定为平衡规划调整与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遵循。

现实中,随着城市扩张和产业结构优化,规划修改并不鲜见。例如某片区原规划为低密度住宅区,后因轨道交通建设需要调整为综合交通枢纽,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房产价值都会受到影响。此时,法律要求主管部门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居民意见,收集合理诉求。对于因规划修改造成的房产贬值、生活便利性下降等损失,应依法给予补偿,确保居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想说,这一法律条款的严格执行,既维护了城乡规划的严肃性,也保障了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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