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没你名咋办?居住权让你 “住得稳”!
时间:2025-06-09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民法典》施行后,“居住权”从法律条文走入生活,成为守护家庭权益的重要工具。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在房产交易、婚姻关系等场景中,它如同“安全锁”,为弱势方撑起法律保护伞。
购置二手房时,建议先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居住权情况。根据《民法典》,居住权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即便房屋过户或抵押,居住权人仍可居住。忽略这一步,可能面临“钱房两空”风险。
传统婚姻中,女方常面临“房产证无名,离婚无房住”的困境。婚前或婚后设立居住权可破解这一难题。例如,男方婚前购房,女方可要求登记居住权,明确“有权居住至身故”。即便婚姻破裂,女方仍可居住,避免因房产归属争议陷入窘境。
离婚分割房产时,为未成年子女设立居住权,可保障其生活稳定。若房产归男方所有,约定“孩子成年前有权居住”,男方出售或抵押房屋时需先解决孩子居住问题。这既能防止房产被随意处置,也让孩子在家庭变故后有稳定“避风港”。
居住权并非冰冷法条,而是贴近生活的权益守护者。它让老年人老有所居、婚姻弱势方有保障、离婚家庭孩子住有所安。办理居住权登记流程简单,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完成登记,即可为家人筑起抵御风险的“防火墙”。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诚聘调研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上一篇:买房别贪小便宜:开发商赠送面积的隐患 买房别贪小便宜:开发商赠送面积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