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住,物业费该不该交?听听法律怎么说
时间:2025-06-10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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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房却常年空置,物业费到底该不该交?这是不少业主心里的 “疙瘩”。有人觉得房子空着,自己一天没住,凭啥掏钱?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法律早有明确答案,背后的道理也和咱们生活息息相关!
《民法典》第 944 条说得清楚:只要物业公司按约定提供了服务,业主就不能以“没住过”“没享受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很多人不理解,房子空着,为啥还要交钱?这就好比小区是个大家庭,物业费是维持 “家” 运转的基础开销。哪怕某户人家长期不在,小区的路灯照样亮,大门有人守,这些公共服务不会因为个别房子空着就 “打折”。
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面向整个小区,保障的是居住环境的安全与整洁。举个简单例子,楼道的消防设施、公共区域的监控设备,就算业主不住,它们也在默默守护着整个小区的安全。这些成本均摊到每户,无论房屋空置与否,业主都享受着物业服务带来的整体福利。
当然,如果觉得物业工作不到位,业主完全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协商、投诉等合法途径解决,甚至依法更换物业公司。但拒绝交物业费,既违反法律规定,也会影响小区正常运转。只有业主和物业相互理解,共同维护,才能让居住环境更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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