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与经营混搭?这些安全细节不容忽视
时间:2025-06-25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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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快速发展进程中,各类场所的规划与安全管理愈发关键。其中,场所功能混合使用带来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而《消防法》相关规定正是守护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防线。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带大家了解一下。
《消防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在现实生活中,易燃易爆危险品具有极高的危险性,一旦发生泄漏、爆炸或火灾,其破坏力和蔓延速度超乎想象。若与居住场所毗邻,居民的生命安全将直接暴露在巨大风险之下。而对于其他物品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混合的“三合一”建筑,虽危险系数相对较低,但也需遵循消防技术标准,因为杂乱的货物堆放、不规范的用电等,都可能成为火灾隐患。
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想说,这些规定从源头上减少了火灾事故发生的概率,为居民营造安全的居住环境,也为经营者规范了场所设置准则,推动社会安全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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