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主体建筑消防安全:责任划分的关键一招
时间:2025-06-25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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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城市中,建筑使用和管理日趋复杂,多主体共存的建筑场景愈发普遍,消防安全责任划分成为关键问题。《消防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给大家讲讲。
《消防法》第十八条指出,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从写字楼到居民小区,多单位、多住户共享建筑空间的情况屡见不鲜。在写字楼里,不同企业共用消防设施与疏散通道,若没有清晰的责任界定,易出现管理空白,影响应急疏散与消防救援;在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护、消防通道畅通等工作若无人负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小区消防管理的直接参与者,只有严格履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责,才能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强调一下,该法条以清晰的责任划分,避免出现互相推诿、无人管理的局面,让消防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力筑牢城市建筑消防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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