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度住房发展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度住房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20号)要求,我委组织编制了《重庆市2024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重庆市2024年度住房发展计划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是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从全面部署到纵深推进的重要之年。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重庆市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我市当前住房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新形势,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让人民群众安居为基点,统筹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大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满足刚性住房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为推动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24年,“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更加完善,“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加快建立,住房供应与区域发展、人口结构、产业布局等更加协调,住房供应结构不断优化,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好房子。
——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市商品房供需实现新平衡,全年计划供应商品住房1850万平方米,新增商品住房用地996公顷。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82个,完成改造2.25万户。
——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年新分配公租房2万套,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1万套(间),开工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7000套以上,新增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等其他住宅用地62公顷。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186万平方米,改造城市危旧房7043户。
——风险防范化解稳妥有效。改革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性制度,加快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等专项制度。落实房地产系列支持政策,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守住不发生系统风险的底线。
三、重点工作
(一)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
1. 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制定完善全市城中村改造规划,构建“1+N”政策体系。强化资金保障,用好专项借款,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申报专项债券,探索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市场化运作。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引入优质产业项目,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有序推进首批82个项目改造,及早形成实物开工和投资进度。
2. 打好“两久”项目处置攻坚战。落实区县属地责任,动态更新项目库,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指导企业用好用活“两久”处置政策,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司法处置进程,推动“两久”项目加快处置。
3. 优化落实房地产支持政策。持续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区(县)施策,调整个人住房房产税计征依据、税率和免税面积,出台实施购房补贴、支持买新卖旧改善购房及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等支持政策,推动已出台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激发住房消费动能。
4. 大力实施系列促销活动。制定商品房销售方案,举办房交会、返乡置业、旅游看房、团购等活动,探索房地产企业提供“放心买”、中介机构提供“优先卖”等交易服务保障,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一二手房联动交易,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市民购房消费。
5. 推动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试点。加快发展租房市场,落实《重庆市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收购主体,指导收购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建立完善收购和运营机制,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批量收购存量住房用作租赁住房,全年收购商品房约4200套、30万平方米。
(二)持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6. 推进完善公租房政策。对照国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政策要求,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积极稳妥推进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推动出台《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管理,提高服务效能,促进公租房公平善用。
7. 加快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以盘活存量为主、适当新建为辅,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围绕产业发展和人才引进,重点在轨道交通站点、商业商务区、产业园区、校区、院区及周边,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力度,并加强监测评价,确保房源有效供给。
8. 稳步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以需定建,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逐步完善政策体系,以中心城区为重点,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建立绩效评价制度,确保项目、资金、房源“三封闭”管理。
9. 推进住房公积金“便利化”改革。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深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跨区域资金融通使用,探索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试点。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机制,加大租购并举支持力度,支持直接提取使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房屋租金。
10. 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启动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三年攻坚行动,健全城市危旧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各类政策资金。按照“应急拆除一批、征收拆除一批、原址重建一批、修缮加固一批、监测使用一批”的思路,综合施策,有序推进。
11. 接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实施“楼道革命”“环境革命”和“管理革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835个。统筹社区服务提升,同步改造提升“一老一幼”、社区食堂、文化体育等社区服务设施,着力补齐社区功能短板,突出重点项目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连线成片整体提升。
(三)稳妥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
12. 落实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制定《重庆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实施细则》,以项目为对象,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房地产“白名单”,积极搭建政银企融资对接平台,加强融资过程中企业、项目、银行间的信息交互,及时协调解决房地产项目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精准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13. 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开展住房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全覆盖开展“舆情反映、信访投诉”项目暗访,大力整治恶意降价、造谣唱衰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纠治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物业等方面乱像。
(四)加快推动房地产转型发展。
14. 推进交易制度改革。加快出台《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加强对房屋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分期购房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监管。有力有序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加快完善现房销售备案制度及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展现房销售试点。
15. 打造好房子样板。系统推进“四好”建设,加快探索建立“好房子”政策支持体系、技术标准体系、产业支撑体系,积极发展建筑领域新质生产力,开展“好房子”设计竞赛,结合城中村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等,打造一批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样板。
16. 探索“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进一步深化要素资源科学配置,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以人定房,以多样化产品和高标准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以房定地,合理把握供地规模、供地节奏和供地结构,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以房定钱,合理控制融资规模,选择融资渠道,防范金融风险。
17. 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基础性制度。探索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保险等相关制度,率先开展房屋定期体检试点工作,编制《重庆市城镇房屋定期体检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完善定期体检责任体系,建立定期体检运行机制,探索房屋安全体检机构管理模式,全面开展房屋信息摸排及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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