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拿证了也能“退”?这两种情况可行,还有关键注意事项
时间:2025-09-26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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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觉得房子过户、换了产权证,交易就板上钉钉了,其实法律上还留了“回头路”。按《民法典》第562条规定,解除合同就两种情况:要么买卖双方商量好,要么合同里提前写好的解除条件真的发生了。也就是说,哪怕已经过户,只要双方都愿意,房子还是能“退”的。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的特约编辑来讲一下。
想协商解除也不复杂:买方把房款退给卖方,卖方配合把产权再过户回去,一起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回转”登记就行。但要注意,为了避免一方反悔,最好签份书面解除协议,写清楚房款啥时候结清、产生的税费谁承担、要不要赔违约金,还要把银行转账流水、收款收据这些凭证留好。
可要是协商不成,想单方面“退房”就难了。除非能拿出证据证明对方严重违约,比如故意隐瞒房子被查封、抵押的情况,或者实际房屋面积和约定的差了3%以上,否则法院通常不会同意解除合同。毕竟房子已经过户,涉及产权登记的公信力,法官判决时会特别慎重。
简单说,过户不是交易终点,商量好就能“各自退回”;谈不拢,就得按原合同继续履行。买房卖房是大事,签字前一定要想清楚。要是在退房、过户纠纷上拿不准主意,自己解决不了,记得找专业律师咨询,用法律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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