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卖房≠租客搬家!搞懂“买卖不破租赁”,安心住到租期满

时间:2025-09-30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

不少在城里租房的打工人,都怕遇到这种糟心事:刚住没多久,房东突然说房子卖了,限几天内搬走。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的特约编辑告诉大家,其实不用慌,法律早为租客考虑到了,明确保障租客的居住权

房东卖房≠租客搬家!搞懂“买卖不破租赁”,安心住到租期满

《民法典》第725条有明确规定: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简单说就是房子不管是被卖掉、送给别人,还是由继承人继承,原来的租赁合同对新房东依然有效,这就是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只要还在租赁期限内,租客就有权继续住,新房东不能没商量就赶人走。

不过要注意两个前提。一是租赁合同得是真实有效的,而且租客已经实际入住、履行合同,比如按时交房租。二是房子在出租之前,没有被法院查封,也没有先设置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要是有这两种情况,新房东就有可能依法解除租约。

要是真碰到新房东逼你搬家,先拿着租赁合同和对方好好协商。协商不成的话,也不用急,可以找居委会帮忙调解,或者向住建部门投诉,还能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租约,让对方赔偿因逼迁造成的损失。只要保存好租赁合同、房租付款凭证这些证据,法律就会给你撑腰,让不合理的“搬家令”变成能安心居住的“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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