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想“上岗”,必须满足这些条件!
时间:2025-02-12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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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城市里,到处都是热火朝天的建筑工地,高楼大厦、桥梁道路不断涌现。这些建筑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可它们的安全和质量,你关注过吗?其实,在建筑行业背后,有一部重要的《建筑法》,它就像一把保护伞,守护着我们的安全。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就带大家来了解《建筑法》第十二条,看看建筑企业要合规经营,得跨过哪些门槛。
根据《建筑法》第十二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些条件可不是随便定的,它是对建筑行业的严格监管,更是为了保障我们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是哪个建筑企业达不到这些要求,那建出来的房子、桥梁,谁敢放心使用呢?
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呼吁大家,作为普通市民,我们也要积极支持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营造出一个安全、优质的建筑环境,让我们住得安心,出行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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