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以房养老”的定心丸:设好居住权,产权再变也能住到去世!
时间:2025-09-18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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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少老人想靠房子养老,却怕把房处置后没地方住。其实“以房养老”能和居住权搭配,既换得养老钱,又保住居住权,关键得搞懂其中门道。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来讲清楚。
“以房养老”常见的是老人把房子抵押给机构,换定期养老金或服务,但核心是得留住居住权——毕竟老人不想没地方住。而居住权,就是按约定占用、使用他人住宅的权利,能设终身的,正好匹配老人养老需求。
比如老人把房给机构换养老钱时,只要提前设好居住权,就算房子产权变了,老人照样能住到去世,不用担“钱房两空”。但要注意,居住权得去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才有效,光签合同不算数,这步不能省,不然法律不保护。
有了居住权,还能避免家庭矛盾。比如老人想把房给子女换养老保障,设了居住权,就不怕子女拿到房后赶自己走。总之,“以房养老”想安心,得用好居住权,按法律流程登记,才能既拿养老支持,又稳享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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