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交付使用,这几个硬条件缺一不可!
时间:2025-05-20
来源:住建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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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行业,工程的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有着严格规范。建筑工程关乎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建设,每一环节都不容有失。其中,工程竣工阶段的验收更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带大家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这一法规条款清晰界定了建筑工程交付使用的必要条件。工程质量达标是核心,它是保障建筑使用功能与安全的基础。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有助于后续维护、改造及责任追溯,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则是对工程质量的后续承诺。
在现实中,遵循此法规意义重大。若建设单位无视法规,擅自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交付使用,极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比如,建筑结构存在隐患却未被发现,投入使用后可能导致坍塌事故,危及使用者生命安全;水电等基础设施若未达标准,也会给使用者带来诸多不便,甚至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严格落实该条规定,是对生命负责,也是维护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秩序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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